南部县企业注册专利要注意什么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南充正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南部县企业注册专利要注意什么

南部县企业注册专利要注意什么

作者:南充正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13 08:43:22

南充商标注册本身提交申请是很容易的,就象高考报名一样,并不是很难,但是能不能通过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就是关键了,只有通过了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商标才会成为注册商标,可以打标志,受到国家商标法的保护。商标代理需要准确把握商品和服务的分类,透彻掌握商标审查准则。

商标法的第三章就是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一共有11条,这些条文,对商标的审查与核准做出了具体的要求,其中下面这些地方是值得注意的:

1,时间的规定,这点是很重要的,以前申请一个商标,要几年时间,3,4年的都有,现在新商标法对时间做出了一些规定。商标代理需要准确把握商品和服务的分类,透彻掌握商标审查准则。而企业由于缺少对于商标知识全面了解的人才,很难靠自身力量完成以上任务。商标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为,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第二十八条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也就是说,审查目前规定是9个月,加上33条的,3个月的公告,应当1年多点就能拿到商标注册证。

2,商标注册申请网站内容需要说明或者修正的,并不影响商标局做出审查决定,这个在29条中有规定;

3,商标注册在先的原则,两个相同的商标,在先注册的可以获得商标权,后面的没办法获得商标权,并且商标查询的时候,特别要注意近似商标查询,这个第三十一条有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之所以重要,是因其在品牌打造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商标在注册之前,需要进行商标查询工作。很多企业自己到主管部门申请注册商标的话,很容易因为材料准备不齐全,办理流程不对等细节问题而导致南充商标注册失败。由于商标注册较为复杂,因此大部分企业都会将商标注册事宜委托给专业的商标注册代办公司,这样就省去了很多办理麻烦。无论自己到主管部门办理还是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公司,都需要进行商标注册。如果没有进行商标查询,商标注册成功率非常低。以多年的商标注册代办经验提醒各企业注重商标查询工作,明确商标注册查询工作的重要性。

一、商标查询的重要性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前进行商标查询,可以充分了解在先权利情况,根据查询结果作出判断后再提交注册申请书,尽管商标注册查询不能保证申请百分百的通过,但至少可以为商标的申请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二、商标注册不查询会存在的风险众所周知,商标的注册申请的成功率不是百分之百的,而且目前意见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的时间要经过很长时间。在这期间,如果商标持有人没有进行商标的查询会有什么潜在风险?

下面小编为您分析一下很多商家对商标查询存在重大的误区,尤其对商标之间潜在的近似与在先使用原则不了解,为了不失去市场的竞争力,在申请商标的同时,急于为自己的品牌或者产品大肆推广。但是从每年商标侵权纠纷案件量来看,商标之间的近似率相对比较高。所以一旦在此期间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将面临两方面的风险。一方面损失商标注册费,另一方面重新申请注册商标还需花费很长时间,而且再次申请能否被核准注册仍然处于未知状态。这样商家等于直接放弃了市场的竞争力,人力、财力、物力的损耗甚至会让一个刚刚起步的初创期公司面临倒闭的问题,这样您还不想在商标申请注册前进行商标查询吗?

三、商标注册查询的意义

1、探明商标注册的障碍

(1)商标查询是否相同或者近似商品上存在已经注册或者已经申请的相同或近似商标注册的情况,规避风险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的机率。

(2)如若发现存在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在先注册商标可以对自己的商标进行修改、调整。

2、弄清商标能否安全使用

(1)通过查询商标注册情况避免造成对他人注册商标构成侵权。

(2)减少品牌或者产品的推广费用,将损失降到最低。

3、了解商标申请进展及时进行商标查询可以了解商标注册申请进展情况做到商标注册与商标使用心中有数。

对于商标注册查询,小编提示:在如今知识产权混乱的市场上,有很多潜在的商标代理黑机构为了赚钱忽悠您注册商标,往往不做任何有效的查询,所以一定要找靠谱的商标注册公司进行查询,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依法加强对各类产权的司法保护,省委政法委结合江苏省实际,近日制定出台《关于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依法加强产权保护的若干指导意见》。该《意见》共16条,分别从依法及时惩治侵犯产权的违法犯罪、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规范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改进办案方式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意见》强调,要坚持平等、全面、依法保护的原则。牢固树立各种所有制经济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理念,在法律适用上对各类产权主体一视同仁,不偏不倚;既保护物权、债权、股权,也保护知识产权及其他各种类型财产权;根据各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和政策,准确把握立法精神,严格公正司法,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产权保护的各类案件。

《意见》指出,要依法及时惩治侵犯产权的违法犯罪。完善公检法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加强衔接,形成合力,不断加大对侵犯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要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正确区分民间借贷纠纷与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刑事案件、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兼并重组中涉及的经济纠纷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的界限。

《意见》要求,要规范适用限制人身自由刑事强制措施和涉案财产处置程序。对于涉嫌犯罪的各类产权主体主动配合调查,认罪态度好、犯罪情节较轻且没有社会危害性的,不采取拘留、逮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进一步完善涉案财物管理与处置机制,健全涉案财物保管、鉴定、估价、拍卖、变卖制度。加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甄别审查工作,最大限度缩短甄别审查期限,确保合法财产不受牵连。

《意见》强调,要依法公正审理涉及产权的各类案件。强化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在审理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的经济纠纷时,坚持依法公正审判,排除干扰。妥善处理政府与私人资本合作引发的纠纷,尊重当事人的合同安排,平等保护政府与私人资本的合法权益。

《意见》要求,要依法加强对涉产权的民事行政诉讼案件检察监督工作。通过抗诉、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涉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监督,有效保障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大对涉产权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监督力度,重点审查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通过以物抵债等方式损害案外人产权案件,维护产权人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大力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产权领域为重点,积极运用诉前程序和提起公益诉讼的方式,维护被民事、行政违法行为侵害的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意见》强调,要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健全知识产权案件专家咨询、执法司法有效衔接机制,提高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专业化水平。探索建立对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情节严重的恶意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并由侵权人承担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继续推动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三合一”审判,探索建立涉知识产权民刑交叉、民行交叉案件协调办理机制,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

《意见》指出,要坚决落实有错必纠的要求,抓紧甄别纠正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依据原审时应当适用的实体法和程序法规定,全面查清案件事实,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坚决纠正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的错误生效裁判。同时,要客观看待企业经营的不规范问题。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以历史和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从旧兼从轻等原则公正处理,不盲目翻旧账。

《意见》提出,要改进产权保护办案方式。全面落实受案立案制度改革,推行受案和立案、办案和审核分离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解决有案不立、立而不查、久拖不决以及选择性执法、以查办案件名义插手经济纠纷、违规使用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等问题。严肃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贪赃枉法等违法犯罪案件。探索推行涉企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加快办案进度,缩短办案周期,切实防止因诉讼拖延影响企业生产经营。

《意见》明确,要建立产权保护协调指导工作机制。党委政法委加强对产权保护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支持政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处理涉及产权保护的各类案件,及时帮助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政法各部门加强相互间的协作配合,加强与行政执法的衔接,加强与工商联、行业协会的沟通,切实提高产权保护能力水平。

咱们知道在进行公司注册时,公司的注册资本为认缴制。那么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是不是就代表能够随意填写呢?关于这点,就公司注册来通知你: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并不等于随意填写哦。公司认缴并不等于是能够随意填写注册资本。相反,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时咱们更应该慎重填写注册资本。为什么这么说?

由于,公司注册资本尽管采取了认缴制,不再强制实缴,但不意味着能够随意增大注册资本数额。认缴制不是恣意制,公司章程中有必要记载关于注册资本数额、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期限、出资方式等,工商机关须将公司章程挂号存案,并将所记载的相关事项进行公示。这就意味着,认缴制并没有弱化股东的出资义务,没有下降股东职责,只是在挂号上放宽了条件,赋予股东注册资本筹措和运用的自主权。在激励创业的一起,也要求创业者愈加慎重的对待出资数额。

由于在实缴制时,强制股东有必要实缴出资额,股东也会依据本身出资才能断定额,这样在发作债款清偿时,股东不需求额定的以个人财产清偿。在必定程度上,实缴制也是有下降股东运营危险的长处的,当然也会存在虚假出资的情况,在此不评论。实行认缴制后,不再强制实缴数额,这就需求股东依据本身的出资才能和预期的运营情况,慎重断定出资额,这就对股东的自律性有了极大的检测。

由于在认缴制下,股东承当职责的形式并没有改动,是以股东认缴出资额为限承当职责的。假如股东为了让公司看起来有实力,随意增大注册资本认缴额,而忽视本身出资才能和危险承当才能的话,就会在公司呈现债款时,带给股东无法接受的清偿压力。建议公司股东在认缴出资时,切莫任性。要充分考虑本身的出资才能和危险承当才能,理性认缴出资额。


 

版权所有:南充正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