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类南充商标注册转让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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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类南充商标注册转让的注意事项

作者:南充正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10-29 08:55:56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创业的行列,创立自己的品牌,那么第29类南充商标注册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2、转让申请提交一个月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受理通知书》,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抄送一份《受理通知书》。

3、如果转让申请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4、转让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并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5、转让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6、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

7、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9、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

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这两个简单而又必不可少的公司成立要件。公司法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我们今天聊一下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这两个简单而又必不可少的公司成立要件。

1、注册地址的选择:

①选址的考量因素注册地址,即公司住所,公司法规定的是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除商业运营相关的考虑因素外,既往选择公司的注册地的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是注册地的税收优惠、财政扶持及其他可能享有的优惠政策。之前各地为了吸引企业落户,竞相出台地方性的税收优惠与财政扶持政策,导致出现了一些“政策高地”与“税收洼地”,注册在此类“政策高地”与“税收洼地”的企业往往能够享受此类地方性的税收优惠与财政扶持政策。需要提醒的是,国务院2014年11月份曾发布国发62号文,要求对地方政府、各部位制定的税收、非税收入、财政优惠政策进行全面清理。然而2015年5月份,国务院另行颁布25号文,明确已经出台的优惠政策,有规定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并声明暂停执行62号文规定的专项清理工作。中央、地方及企业之间的博弈决定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走势及推进进程。“政策高地”与“税收洼地”是否能长久,地方税收优惠和财政扶持政策走向如何,的确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对于早期创业公司,我们还是建议公司首先从在哪里注册更为利于业务的开展的角度来考虑注册地的问题。

②异地经营的风险严格从合法合规性的角度来看,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需要一致。如果需要异地经营,建议在异地经营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以满足法律合规性要求。实践中,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这样的情况并不鲜见,究其原因,一方面主管行政机关对此类违规行为的纠察力度不大,另一方面对于早期公司,资产及业务体量不大,这类违规行为的纠正相对比较容易。

2、经营范围的确定每个公司需要根据其业务来确认其经营范围。确定公司的经营范围时有几点需要注意:

①在确定公司经营范围时,不仅要考虑目前的业务与经营活动,也要考虑近期有计划开展或从事的业务与经营活动;

②不仅要考虑公司实际从事的业务与经营活动,还要考虑与该等实际业务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或周边的业务与经营活动。

③关于业务经营范围的具体描述,工商登记部门有专门的规范用语,不能由公司自己随意写。公司的正在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与经营活动用工商登记部门的规范用语怎样表述,建议在注册公司或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时公司寻求其聘用的工商代理机构的专业意见。

专利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也受到越来越多认的青睐,因为专利权直接与发明创造相关联,在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判断证据的真实性、公开性和关联性是合议组的重要任务,下面来看下专利权无效宣告要经过哪些?

一、申请专利权无效宣告

(一)形式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收到请求书后,首先进行形式审查,包括无效宣告请求针对的专利,是否已经授权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书是否符合格式要求;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否属法定理由等。

(二)合议审查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合议组通常仅针对当事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文件的修改仅限于权利要求书,不得扩大专利保护范围,不得超出原始公开的范围。专利权人针对请求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可主动缩小专利权保护范围。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专利说明书和附图,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图片、照片和简要说明。当事人可以选择和解。

(三)口头审理当事人可以依据下述理由,请求合议组口头审理(开庭审理):

1、当事人一方要求同对方当面质证和辩论;

2、需要当面向合议组说明事实;

3、需要实物演示;

4、需要请出具过证言的证人作证。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在我国,商标权的转让应当经过法定的程序,并不是简单的转交就可以完成商标转让。我国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公司这里给大家解答具体的转让步骤如下:首先,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共同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根据《商权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在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后,双方必须到商标局交送《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1份,并附送原《商标注册证》,在提交申请书时,还要缴纳申请费、注册费。

其次,商标局对申请进行审查。商标局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所提交的申请文件是否齐备,转让方转让的商标和使用的商品与原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完全符合,受让方使用的商品的质量与转让方使用的商品质量是否一致,转让方的商标是否从未使用过等事项。审查的结果,认为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可以转让,予以核准,发给受让方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如果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则会驳回申请,并以《商标转让驳回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受让方。

受让方不服,可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如果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最后,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商标注册公司告诉大家根据《商权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后,会发给受让方相应的证明,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受让方就享有“××”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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